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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争议困局__深圳医疗事故律师网

深圳医疗事故律师   2014年10月18日 14:36   留言»  

 法医鉴定引发的争议往往会造成案件复杂化,甚至引发矛盾,酿成恶性事件。如何破解司法鉴定争议,已十分迫切。

  自8月17日女法医王雪梅公开指责中国法医学会在“马跃案”中的鉴定结果“荒谬、不负责任”以来,法医这个很少与普通民众接触的职业成为舆论焦点。

  法医鉴定往往是某一案件的核心证据之一,或事关案件的定性及破案方向。但实际上,这一事关案件的重要因素,在现实中存在颇多争议之处,甚至曾导致许多案件激化。

  2003年湖南湘潭黄静离奇死亡案后,司法鉴定争议开始逐渐进入公众视野。之后,黑龙江省嫩江县代义案、湖南凤凰少女坠亡案、“躲猫猫”案等,都有对法医鉴定结果的质疑声。

  争议的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是当事人或家属对鉴定不满;有的是法医之间的意见不统一;还有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之间存在差异……

  争 议

  “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鉴定最容易出现争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博士、北京法医司法鉴定咨询中心主检法医师王鹏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实际上,所谓的疑难复杂案件,也是种种外因所致。如发生在2003年的湖南湘潭黄静案。

  当年2月24日,21岁的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女音乐教师黄静,全身赤裸死在学校宿舍床上。男友姜俊武成为犯罪嫌疑人,被怀疑强奸杀人,现场也有他的精液。

  之后,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先后三次作出鉴定,均认为黄静病死。但黄静母亲黄淑华坚持认为女儿生前曾遭受暴力侵犯。

  随后,来自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结果不同的两次鉴定,让黄静案的侦破陷入困境。

  继而,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医介入,5名知名法医专家的鉴定报告认为: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期间,整个案件共5次尸检,出具了6次死亡鉴定,但每次鉴定结果都存在差异。但最终,审理法院采信了第三次鉴定结果,即由湖南省公安厅做出的鉴定,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这个结果,当事者家属能否接受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但公众的怀疑却一览无遗,他们无法理解,本应严谨、公正的法医鉴定为何如此混乱?

  影 响

  司法鉴定争议,直接影响案件性质和责任认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建成于2010年所做的《中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实证调研报告》显示,高达96.72%的律师认为庭审之前得到鉴定结论的文本对辩护非常重要,对辩护工作有较大的帮助。

  在汪建成调查的91名法官中,有74名法官直言案件鉴定结论对其判案影响较大,占法官总数的81.32%。

  这些数据,在实际案件审判时得到了印证。

  在8月19日开庭的“马跃案”中,争议的核心焦点是:马跃死亡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马跃“双足未见损伤”。这就是说马跃在站台上未遭受电击。

  但王雪梅坚持认为,“马跃突然从站台上掉下的原因,就是在站台上突然遭遇了空气中高压电弧的袭击。”

  马跃是否在站台上就受到电击,这个或能由死者伤势得出的结论,对整个案件的定性至关重要。

  实践中也确实如此。福建念斌投毒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件。

  2006年,福建省平潭县居民念斌的两个邻家孩子吃了鱿鱼和稀饭后于翌日中毒死亡。33岁的念斌被公诉机关指控在邻居丁云虾的烧水壶中投入鼠药,致使丁的两个孩子中毒身亡。

  该案至今仍未审结,而念斌则是4次被判处死刑。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书,并撤销原判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福建省高院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福州中院于2010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念斌不服诉至省高院。2013年7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福州念斌投毒案”第8次庭审,但结果至今未出。

  此案之所以7年8审不出结果,原因在于法医鉴定出现重重疑点。

  据媒体报道,认定念斌有罪的依据是水壶中残留鼠药成分的鉴定。这在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毒物麻醉药品鉴定处处长张继宗看来,“与案情互相矛盾”“证据链模糊不清”“连毒源都没搞清楚”。

  实际上,就在2013年该案第8次审理期间,微量物证鉴定专家、北京理化分析测试协会质谱专业委员会理事肖宏展及法医毒物鉴定专家、原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毒物室主任宋朝锦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

  肖宏展在法庭上表示,在其看过当年的警方检验报告后发现,当年警方毒物检验时,对于相关现场证据的检验并未做够,导致了质谱图中的噪音很高。就此,肖宏展认为,警方提供的质谱图,当中的噪音已经超出了仪器的检出极限,如要以此质谱图判定毒物是非常勉强的,误判的可能非常大。

  改 变

  在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张继宗表示,法医鉴定出现争议并不奇怪,关键是如何解决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解决家属对司法鉴定的争议,出现了多种解决方式。早在2006年,北京市就成立法医协会,市民对法医鉴定结果质疑时,协会可以对鉴定结论进行最终裁决。

  200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试行)》,规定“当事人如果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汪建成也曾提出建议,鉴定制度的改革应大胆地引进专家证人模式,强化鉴定程序中当事人的对抗性。

  这一观点也成为现实。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开始施行,均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经法庭通知应当出庭的鉴定人,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之后,法医出庭也成为惯例。

  而为减少法医鉴定意见争议,2007年,深圳出台法医类鉴定标准适用指导意见,用以统一对标准条款的理解。

  实际上,对一些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可能会有专家观点不一的情况。但像念斌投毒案这样涉及有毒物质的案子,张继宗认为,“是什么毒物就什么毒物,没有什么模棱两可的。”

  但显然,官方在制度上的约束并未让法医鉴定争议消失。

  对此,法医学博士王鹏创立了北京市法医司法鉴定咨询中心,试图以非官方的身份为对鉴定有争议的当事人或家属提供建议。采取的方式是:邀请法医、临床医生、律师多方参与,对鉴定给出科学意见。

  这也获得了张继宗的认可。他认为,这种做法是全国首家,可以从专业上帮助受害者鉴定伤害轻重,或给那些对鉴定有意见的当事人提供参考意见。

  实际上,早在2010年,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就曾表示,医疗损害鉴定不能缺少临床医生参与,完全由法医来鉴定,可能无法准确判定临床世界杯2026下注平台的疑点。

  “这种做法可以帮助解决民间的一些矛盾,防止矛盾的激化。”张继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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