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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获赔23万多元

深圳医疗事故律师   2014年04月19日 10:50   留言»  

案情介绍:患者张女士,女,26岁,因“停经38+3周,入院待产”于2011年12月30日入住该院。入院诊断:孕2产1宫内妊娠38+3周LOA活胎。12月31日19时35分分娩一活女婴(林某),出生后婴儿即出现左上肢活动受限及新生儿窒息。出院诊断:巨大儿、新生儿重度窒息、肩难产、宫内孕、孕2产2宫内妊娠38+4周LOA活婴、糖尿病合并妊娠、乙肝病毒携带者。

2011 年11月31日,患儿林某因“新生儿窒息复苏后25分钟”入住该院新生儿科,出院诊断: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中度)、新 生儿颅内出血、电解质紊乱、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左侧臂丛神经损伤、新生儿头颅血肿、巨大儿、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2012年03月01日,患儿在深圳 市人民医院做肌电图检查,诊断垂腕明显,不能抬离床面,肌力1级,而且出生后左上肢活动受限一直未见恢复,故左臂丛神经损伤诊断明确。

目前,经罗湖区开庭审理,一审判处罗湖医院支付原告各项损失23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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