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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残诉了又诉 法官调解一次性获赔

深圳医疗律师咨询网   2013年01月26日 16:02   留言»

中国法院网讯 (张行文 覃光浩) 因医疗事故致残,后续治疗费用没完没了,黄春梅不得不第三次将医院方告上法庭。2013年1月6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她一次性拿到了后续治疗费用,结束了长期的诉讼之路。
2008年4月23日,黄春梅因身体不适到李强开设的诊所就医,在李强给黄春梅实施治疗后,黄春梅出现了会阴部麻胀、尿失禁、大便困难等身体不适反应。经诊断,黄春梅的伤病为骶丛神经损伤,后被鉴定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伤残等级为十级,医方负完全责任。
因协商不成,黄春梅将李强诉至法院,在黄春梅的请求和法院的判决下,黄春梅拿到了自己的赔偿款2.9万元,本以为事情就此完结,可黄春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产生的疾病后续治疗需要花费不少费用,她于2011年1月再次将李强告上法院,因李强认为黄春梅属于二次诉讼而不接受法院调解,经一审、二审判决,由李强支付黄春梅后续治疗费用1.6万元,李强最后也履行了判决。世界杯2026下注平台可事情依然没有完结,黄春梅的后续治疗费用还在增加,她不得不走上了她的第三次诉讼之路。
武宣法院受理后,详细了解了案情,承办法官认为,黄春梅的后续治疗不是一天两天就解决,只有一次性将矛盾化解,才能减少多次诉讼给当事人双方带来的影响,也能减轻法院的工作量,节约审判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为了促成双方和解,承办法官加大了调解力度。他向医学专家咨询,了解类似黄春梅病例的后续治疗情况,得出可参照的赔偿数目;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等情况,对同类医疗事故赔偿案进行调研,根据案例,查找城乡居民的赔偿情况,分析确认可参照的案例及赔偿数。经过多途径的努力,承办法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调解工作,于2013年1月6日促成双方和解,由李强一次性付给黄春梅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5万元,黄春梅自此款付清后不再追究李强任何法律责任。
该案至此化解,黄春梅有了资金后,可以放心大胆地治疗医疗事故所导致的疾病,李强也摆脱了官司缠身的困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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