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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疝气丧失“性”福 24年后患者索赔15万

深圳医疗事故律师网   2012年05月17日 21:25   留言»  

中国法院网讯 (周军 骆卫锦) 朱某(化名)因腹股沟疝气前往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结果导致性功能严重受损,经多方求医治愈。时隔24年后,朱某认为医院治疗过程中有过错,在与医院协商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起医疗事故世界杯2026下注平台案件
1988年11月19日,朱某因左侧腹股沟斜在弋阳县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行急诊手术(嵌顿疝松解+修补术)术后八天治愈出院。此后,随着朱某年龄的增长,经过青春发育期后,自感生殖器不适,下体疼痛,婚后不能生育,于是踏上了漫漫求医路,到了上饶、南昌、上海等地进行检查治疗,但无效果。后到上海长江医院求治,被诊断为梗阻性无精症、原高位结扎疝襄处输精管手术切断,经行双侧输精管探查术+双侧腹腔内输精管附睾吻合术,治疗后出院。
原告朱某认为,被告医务人员责任心缺乏及操作失当,在行侧腹股沟斜嵌顿疝松解+修补术时,使自己左、右两侧的输精管被切断,被告的这一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权益,并给原告及其家人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被告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弋阳县某医院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51860.33元。
目前, 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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