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十年前医疗损害再起诉 法院判决赔偿至终老
近日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世界杯2026下注平台案,判决被告太平洋私立医院赔偿原告张小小,自2012年起至原告终老,每年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49000元。
原告张小小因发热咳嗽伴气喘在家三天后,于2000年12月29日由其家长带到被告太平洋私立医院就诊,经治疗,原告病情未见好转,并于2001年1月1日出现烦燥、呕吐、双手乱抓、抽搐不止等症状。后转至湖南省省儿童医院接受治疗,并诊断为:麻诊、脑病后遗症。
2001年8月20日,原告以被告在对其诊疗期间用药不当造成其中枢神经中毒为由,向法院起诉。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审结该案。该生效判决对原告10周岁前的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部分作出了判决,现原告已超过10周岁,但后续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仍无着落,故原告要求太平洋私立医院继续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但被告太平洋私立医院以与原告之间的医疗损害赔偿世界杯2026下注平台已由二审法院审理终结,且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为由,拒绝支付。遂产生世界杯2026下注平台诉至炎陵县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小小与被告太平洋私立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世界杯2026下注平台虽经二审法院审理终结,但原判决仅对原告张小小10周岁以前的相关费用进行了认定,现原告张小小已年满10周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原告张小小有权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原告再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审”原则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炎陵频道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