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院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深圳医疗律师
13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1 手术分类,根据国 家新版教材,参照国际、国内专业会议建议,按照手术的难易程度、大小、是否已经开展情况将手术分为四类:
13.1.1 一类手术:简单小型手术;
13.1.2 二类手术:小型手术及简单中型手术;
13.1.3 三类手术:中型手术及一般大手术;
13.1.4四类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13.2 各级人员参加手术范围,根据医生专业技术水平、从事专业工作时间与职责限定:
13.2.1 住院医师可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
13.2.2 主治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或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高年资主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
13.2.3 副主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或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13.2.4 主任医师可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13.2.5 上级医师均有义务和权力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手术,要求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检查监督全科室手术情况,以确保手术质量和安全。
12.3 手术批准权限:包括决定手术时间、指征、术式、手术组成员的分工等。
13.3.1 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审批。
13.3.2 二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审批。
13.3.3 三类手术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兼行政正副科主任审批。
13.3.4 四类手术中的疑难重症大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办备案;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告医务办,由主管医疗副院长审批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