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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咨询

深圳医学律师咨询网   2010年08月27日 22:34   咨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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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0755-27783675;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五区建安一路37号4楼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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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已接受3 人咨询:

  1. 郑小姐  

    吴律师:
            你好,我现在有个问题要咨询您一下。我有一个朋友在深圳工作,前段时间因工伤致右眼失明,现在已经在北京同仁医院换了假眼。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如何计算赔偿金额,又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受伤者今年还不到二十岁,这对他以后的生活肯定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希望您可以指导我们。

    吴 律师 回复:

    如果是工伤的话,是没有精神损害费这一块的赔偿的。。因为,工伤是补偿性质的,右眼眼球摘除的话,可以构成工伤五级,总共可以补偿76个月的工资。即差不多十几万吧,根据具休情况不同,在十几万幅度上下。。还有可以补偿假眼的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具体操作可以电话联系我!!

  2. 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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