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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阅读全文»

广东省各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5月1日执行) 单位:元/月 广州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1100 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    城    市960 珠海 960 深圳 1100 佛山 920 东莞 920 中山 920 汕头 市区810 南澳县710 惠州 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810 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710 江门 810 韶关 浈江、武江、曲江区710 其他各县(市)660 河源 市区710 各县660 梅州 710 汕尾 城区、海丰县、陆河县710 陆丰市660 阳江 710 湛江 710 茂名 710 肇庆 710 清远 市直、清城区、清新县、佛冈县710 其他县(市)660 潮州 710 揭阳 市区、普宁市、揭东县710 惠来县、揭西县、普宁华侨管理区、大南山华侨管理区660 云浮 市直、云城区、新兴县、云安县710 罗定市、郁南县660 […]

日期:2010年09月05日 | 分类:诉讼指南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流程阅读全文»

 一、开庭准备   书记员:   1、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员是否到庭。   2、宣布仲裁庭纪律:   (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准吸烟、不准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辩论问题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要点进行,非经首席仲裁员允许不得发言。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   (5)凡携带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关机。   (6)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劝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席。向首席仲裁员报告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到庭的情况。   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   1、核对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按照申诉人、代理人,被诉人、代理人,第三人、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交对方当事人确认。   3、确认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的身份符合规定,有资格参加庭审活动。  二、开庭审理   首席仲裁员:   1、宣布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诉×××劳动争议一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本案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员×××组成。书记员由×××担任,负责庭审记录工作。   3、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   当事人的权利有:   (1)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劳动权利和仲裁权利。申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被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申诉人的仲裁请求,有权提起反请求。   (2)有权申请回避。   (3)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4)有权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5)有权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的义务有:   (1)应当依法行使仲裁权利。   (2)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应当遵守仲裁庭纪律和仲裁程序。   (4)应当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5)应当按规定缴纳仲裁费用。  4、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三、庭审调查   首席仲裁员(或仲裁员):下面进行庭审调查。   1、由申诉人宣读申诉书,陈述具体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2、由被诉人宣读答辩书或口头陈述事实及答辩理由,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具体仲裁请求和理由。   3、有第三人参加的,由第三人陈述。   (申请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仲裁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应当合并审理。经当事人要求,应当给予答辩期。)   4、根据申诉人的陈述、被诉人的答辩和第三人的陈述,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纳如下:   5、询问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6、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调查。由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举证质证。举证时,各方将所举的证据按逻辑关系予以归类,并简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和证明目的。   (1)申诉人出示证据,被诉人、第三人质证;   (2)被诉人出示证据,申诉人、第三人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申诉人、被诉人质证。   7、出示仲裁委员会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由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质证。  8、根据查明案情需要,传证人到庭。   询问证人的自然情况(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就案件的有关情况向证人发问。   9、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发问按照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顺序进行。   10、仲裁庭对与本案有关的问题分别询问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   四、庭审辩论 […]

日期:2010年08月25日 | 分类:诉讼指南

深圳市司法鉴定所大全阅读全文»

机构名称:广东深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业务范围:法医物证 负责人:杨宝成 83366366-383、13823100360 地址:市泥岗西路梅岗南街市血液中心 联系人:程良红 电话:139246116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83242567、83221000(传)   机构名称:广东太太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业务范围:法医物证、法医毒物 负责人:张经纬  13609616405 地址:南山区第五工业区朗山路太太药业大厦3楼 联系人:张保华 电话:26994508、1351030734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26994503、26994500(传) 机构名称: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业务范围:司法会计、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文书鉴定 负责人:徐代化 地址: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爱地大厦西座17楼 联系人:周永芳 电话:8292951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82996989、82996083(传) 机构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 负责人:高北陵 13823500386 地址:市翠竹路1080号 联系人:吴冬凌 电话:13688801756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25506566、25533524(传) 机构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负责人:孙 伟 13802236283、25534469(传) 地址:市深南东路人民医院门诊部3楼 联系人:孙 伟、王莎燕、王彪 电话:25633958(王)、13543302891(王) 、13008818681(王彪) 邮箱:szsw57@ yahoo.com.cn(孙) 、[email protected](王彪) 电话:82190459、82232442(传) 机构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 负责人:李文广 26123555 地址:市笋岗西路市第二人民医院内 关可平:83366388-2131、13600163294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83249112(传) 机构名称:广东龙城鉴定所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 负责人:谢伯桂 […]

日期:2010年08月18日 | 分类:诉讼指南

各类司法鉴定必备材料阅读全文»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一、委托方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二、受检人员必须向本机构出示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社会检验评估推介书”等证明材料; 三、受检人员本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带原件备查; 四、受检人员需提供如下病历资料: 1. 受伤后首次门诊病历;      2. 住院病历及出院证明;  3. X光、CT片及核磁共振片(MRI)等影像资料及检验报告;     4. 其它特殊检查的报告。 注: 一般交通事故案件应在治疗终结,受伤3月后鉴定。 工伤伤残评定  一、受检人员必须向本机构出示工作单位的“工伤证明”或“鉴定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二、受检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鉴定人员确证身份,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 三、受检人员需提供如下病历资料:受伤后首次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及出院证明,X光、CT片及核磁共振片(MRI)及检验报告,其它特殊检查的报告。 注: 工伤要治愈方可鉴定。 法医病理司法鉴定 一、委托方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二、提供被鉴定对象的有关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手术记录、死亡证明等);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属提供申请书、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与案情相关的材料; 四、鉴定人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法医精神病鉴定 一、委托方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二、需要提供被鉴定人所有与精神疾病相关的病历资料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提供因鉴定需要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属提供的申请书,管理处或村委会等开具的日常行为证明(即与一般人不同的表现)及其它材料。 文书司法鉴定 一、委托方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二、提供的检材一般要求是原件,检材尽量保持原状,不要粘贴或在其上标注文字; 三、提供样本: 1. 文字样本:样本分为自然样本和实验样本,自然样本为被鉴定人案前或平时书写的笔迹样本,要尽可能收集。实验样本是要求被鉴定人听写(不能抄写)检材涉及的文字内容,并要求与检材同样书写速度、同样字体各写若干遍(五遍以上); 2. 印文样本:要求提供与检材印文同期同等条件盖印的样本及在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的该印章、印文样本。 痕迹或声像司法鉴定 一、委托方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二、提供所需鉴定的检材,尽量提供原件或加有标准比例尺参照可供作复原的照片; 三、提供比对样本、实验样本。 会计司法鉴定 一、委托方当事人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二、提供所需司法鉴定的会计资料:包括已经被司法机关提取并作为诉讼证据的财务会计资料和未被司法机关以诉讼证据的形式提取的财务会计资料; 三、提供财产物资(即实物资产)和其他辅助资料等相关的证据资料等;(其他辅助资料包括经营合同、协议文本、公司企业章程、政府有关文件、往来信函、公司或者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 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一、委托方及当事人需详细填写委托受理登记表; 二、需要提供鉴定相关资料: 如建筑工程图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签证,设计变更通知,竣工验收图等。      以上加下划线请复印

日期:2010年08月17日 | 分类:诉讼指南

深圳市各级检察院地址、电话阅读全文»

深圳市各级检察院地址、电话: 深圳市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红岭北路2号,联系电话:82402000 ,邮编:518023   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院 政 治 处 0755-82918813 机关党委、纪委    0755-82918982   办 公 室 0755-82918825     后勤服务中心    0755-82918148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0755-82918609     侦查一科    0755-82918894   侦查二科 0755-82918855     法纪检察科    0755-82918869   综合监督科 0755-82918542     刑检一科    0755-82918955 刑检二科 0755-82918803     监所检察科    0755-82918991   检察技术科 0755-82918829     职务犯罪预防科    0755-82918812   民事行政检察科 0755-82918797     控告申诉科    0755-82918152   法警大队 0755-82917570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德智路一号 联系电话:0755-25522000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26号 邮政编码:518052 电话:0755-26071635 举报电话:0755-26562000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

日期:2010年08月15日 | 分类:诉讼指南

深圳市各派出所、公安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阅读全文»

深圳市各派出所、公安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一)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咨询和投诉电话:82918777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下设12个派出所   1.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园岭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10号   咨询电话:82100222 投诉电话:82918777   2.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南园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123号   咨询电话:83620110 投诉电话:82918777   3.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华富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心路2号   咨询电话:83221110 投诉电话:82918777   4.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莲花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雨田路富莲大厦3栋   咨询电话:82850108 投诉电话:82918777   5.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田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南大道1001号   咨询电话:83388110 投诉电话:82918777   6.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沙头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沙东村20号   咨询电话:83303110 投诉电话:82918777   7.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梅林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38号   咨询电话:83318110 投诉电话:82918777   8.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香蜜湖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六道东   咨询电话:83702116 投诉电话:82918777   9.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景田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南六街16号   咨询电话:83920330 投诉电话:82918777   10.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天安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9栋1楼   咨询电话:83400110 投诉电话:82918777   11.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八卦岭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38号   咨询电话:82404500 投诉电话:82918777   12.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保税区派出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福源花园1楼   咨询电话:83592110 投诉电话:82918777   (二)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 […]

日期:2010年08月15日 | 分类:诉讼指南

深圳各法院地址以及电话阅读全文»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旧址(留有刑庭):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5号(518027)0755-25560857;新址: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518036),总机:86-0755-83535000。 2.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 (518081); 电话:86-755-25228778 25228662。 诉讼立案(立案窗口):二楼大厅   25228280   25226163; 监督举报   (政治处):九楼907室   25228862,监察室:六楼602室 25228391; 信访接待(办事、法律咨询,值班法官室):二楼大厅203室   25228662 。 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518116),0755-84809346,28923803。 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518021),电话:0755-25520247。 立案查询电话: (0755)25419624。案件审理进度查询电话0755)25425711。院长接待预约电话0755)25425711。法院值班室电话0755)25520247。 5.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南山区南新路3024号,0755-26666749,查询电话:26469193。 6.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建安路3号,0755-27753057   ;案件信息查询电话:0755-29997301;29997366。 西乡法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一巷;27806114,27805975。 沙井法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寮丰路5号;81498206,81498205。 松岗法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罗大道;29945197,29945287。 公明法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公明下村马田路;29941835,29941820。 观澜法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办斜对面广场沿河路;29507657,29507659。   龙华法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狮头岭新村龙观东路;27185402,28146857(传真)。 7.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518048),总机号码:0755-82918999。其他电话: 信访:(0755)82928038   民一庭:(0755)82928263 纪检:(0755)82928013 民二庭:(0755)82976205执行局:(0755)82928083民三庭:(0755)82928295 刑庭:(0755)82928279行政庭:(0755)82928261立案庭:(0755)82925891 审监庭:(0755)82917678

日期:2010年08月15日 | 分类: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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