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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身亡醫院處置不及時被判擔責__深圳医疗事故律师网

深圳医疗事故律师   2014年11月16日 8:56   留言»

本報南昌9月1日電 記者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肖康 嬰兒一出生就患上罕見先天性疾病,醫院未及時處置加速了患兒的死亡。9月1日,江西省永新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判處永新縣人民醫院賠償原告龍丹新各項損失136657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5000元。

  龍丹新於2012年6月11日0時50分入永新縣人民醫院待產,入院后胎心監護出現多次變異減速,提示已有胎兒宮內窘迫出現。世界杯2026下注平台當天7時20分,醫院對龍丹新進行剖宮產並分娩出男活嬰,嬰兒出生后表現為神志清楚、反應差、四肢肌張力低、原始生理反射弱。患兒最終因病情不斷加重於8月3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司法鑒定認為,永新縣人民醫院存在醫療處置不及時的過失。法院審理后認為,永新縣人民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處置不及時的過失,對患兒的診療行為構成侵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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